自2008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頒布實施以來, 迪慶州維西強制戒毒所結合自身工作實際,精心組織,認真策劃緊緊圍繞戒毒學員和管理人員開展了《禁毒法》進校園、進社區(qū)、進農村等一系列《禁毒法》宣傳、學習教育活動。 隨著我州“千名干部送法進村(寺)促和諧”活動的不斷深入開展,戒毒所以“三個結合”再掀《禁毒法》宣傳學習高潮。一是“短”與“長”的結合。戒毒所在組織宣傳學習《禁毒法》過程中堅持集中宣傳與經常性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在實際工作中放眼全局,制訂出了科學合理的長期規(guī)劃,又立足當前分步驟、分方法的開展宣傳學習,將《禁毒法》的短期宣傳教育和長期宣傳教育有機結合。二是“舊”與“新”的結合。戒毒所在《禁毒法》宣傳教育活動上,注重形式創(chuàng)新,積極探索多元化的宣傳教育,將過去傳統(tǒng)的組織觀看視聽資料和上傳下達的方式與經典案例相結合,加強互動性,將《禁毒法》的相關內容改編成小品和順口溜,以喜聞樂見為基本要求,在激發(fā)戒毒學員興趣的過程中,寓教于樂,改變了過去“我說你聽”的枯燥形式,力求宣傳教育效果的最大化。三是“內”與“外”的結合。戒毒所在開展《禁毒法》宣傳學習教育活動過程中,首先組織了戒毒所管理人員集中學習,做到每位管理人員特別是民警都深知《禁毒法》的相關內容并熟練應用和講解,在深入到戒毒學員中組織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同時戒毒所領導抓住戒毒學員家屬到戒毒所探望戒毒學員的有利時機及時向戒毒學員家屬宣傳《禁毒法》。戒毒所還充分發(fā)揮戒毒所自身的職能特點,積極到戒毒所周邊的學校、農村開展《禁毒法》的宣傳教育活動,將《禁毒法》的宣傳從內到外形成了有機結合。 戒毒所在組織開展《禁毒法》宣傳、學習教育的同時還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也納入活動范圍認真開展了宣傳學習。通過一系列的宣傳,《禁毒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深入戒毒學員心中,為提高戒毒學員的戒毒能力和鞏固能力打下了堅實的基礎。(通訊員 李清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