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網訊 (通訊員 彭慧) 今年以來,香格里拉縣人民法院全力組織開展“陽光司法工程”活動,不斷增進法院與人民群眾的緊密聯(lián)系,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滿意度,提高法院司法公信力,提高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維護司法權威。 根據全州法院工作會議2012年工作部署,香格里拉縣人民法院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活動實施方案,成立活動領導小組,集全院之力開展“陽光司法工程”,并在年內精心挑選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10件案件(4件民事案件、3件刑事案件、3件行政案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和各界人士參與旁聽。旁聽活動中,還向旁聽人員發(fā)放卷函并對庭審活動進行問卷調查,及時了解庭審效果,聽取意見和建議,及時改進工作。在案件的選擇中,嚴格把握以下四點:一是選擇轄區(qū)內影響重大的,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二是選擇具有農村特色的案件由派出法庭巡回審理,三是選擇經濟發(fā)展中出現(xiàn)的新類型案件,四是選擇具有普遍教育警示作用的案件。 5月17日至18日,香格里拉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在轄區(qū)內影響重大,曾引發(fā)上訪事件的14名三輪摩托車經營戶要求法院依法確認被告香格里拉縣交通運輸局和香格里拉交通運輸管理所行政行為違法的案件,結合案件的特點,除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xié)委員,還邀請了縣級各部、委、辦、局領導共計100多人參與旁聽。 通過“陽關司法工程”的開展,一方面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大力開展社會主義法制宣傳教育。另一方面加強與人民群眾的互動,讓人民群眾更加了解法院工作,親身感受法律的莊嚴和神圣,提高對法院工作的認同,樹立人民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提升法院工作的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