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省各族人民群眾在同違法犯罪、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作斗爭中,涌現(xiàn)出一大批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經(jīng)各地逐級推薦上報,省綜治辦研究,根據(jù)《云南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第三條、第五條、第十三條第(三)、(四)項之規(guī)定,下列3個見義勇為先進群體、19名見義勇為個人擬報請省人民政府表彰獎勵,現(xiàn)予公示,公示期7天。 迪慶州一名(見義勇為先進個人): 永昇,男,藏族,1971年3月生,迪慶州德欽縣奔子欄鎮(zhèn)通村新村組村民。 ?2013年5月5日17:00時許,拖頂鄉(xiāng)大村人永青橫渡金沙江時掉進水中,永昇聽到消息后立即前去救人,跳入湍急金沙江游了約四公里后成功將其拖上岸救醒。 永昇還于2007年在金沙江里救人。 從2013年12月18日起至2013年12月 24日止為公示時間,如對被公示人及其見義勇為事跡有異議,請向云南省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反映。 通訊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廣福路博欣商務樓(省委斜對面)云南省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郵編:650228,電話:0871-63992870,郵? 箱:ynjyyw@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