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圖/李曉軍 4月7日,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原市長季建業(yè)受賄案公開宣判,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季建業(yè)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萬元。季建業(yè)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法制日報》記者統(tǒng)計發(fā)現,十八大后落馬的省部級官員中,包括季建業(yè)在內,已經有6名被定罪判刑。包括已經獲刑的官員,已經有17名官員的貪腐案件被提起公訴,其中有16名官員涉嫌受賄罪。 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高波對《法制日報》記者說,由此可以看出,受賄是省部級官員犯罪的一個共性問題,也成為腐敗的一個最主要形態(tài),應該引起高度重視。 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教授黃曉亮對《法制日報》記者說,在這背后,是對官員權力的監(jiān)督不到位。官員行使權力時容易發(fā)生權錢交易,而權錢交易正是受賄罪的本質特點。 九成多落馬老虎涉嫌受賄罪 季建業(yè)從落馬到被判刑,歷時1年5個月。 2013年10月17日,據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站消息,江蘇省南京市委副書記、市長季建業(y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兩天后,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證實,季建業(yè)涉嫌嚴重違紀,中央已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 2014年1月30日,中央紀委對季建業(y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經查,季建業(y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其親屬等人收受巨額財物;道德敗壞。季建業(yè)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已涉嫌犯罪。 隨后,季建業(yè)被開除黨籍,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2014年2月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依法決定對季建業(yè)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2014年12月17日,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后移送山東省煙臺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煙臺市人民檢察院向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煙臺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季建業(yè)涉嫌受賄罪。 十八大以來,已經有65名省部級官員被宣布查處(不含軍隊官員),包括季建業(yè)在內,已經有17名官員被提起公訴。 王素毅第一個被提起公訴,與季建業(yè)一樣,也是受賄罪。 王素毅是60后省部級官員,2010年出任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常委、統(tǒng)戰(zhàn)部部長一職,躋身副部級官員行列。 2013年6月,王素毅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隨后,中央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接著,王素毅涉嫌受賄案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法制日報》記者統(tǒng)計,在這17名被提起公訴的官員中,有16名官員的涉案罪名包括受賄罪,占比達到9成多。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告訴《法制日報》記者,一般來說,受賄就是腐敗官員公權力私用,謀取私利,搞權錢交易。 高波認為,這說明官員腐敗情形中權錢交易比較嚴重。 此外,有5名官員涉嫌濫用職權罪,包括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王永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原主任蔣潔敏,貴州省委原常委、遵義市委原書記廖少華和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4名官員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包括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fā)科、四川省文聯原主席郭永祥、王永春和蔣潔敏。1人涉嫌玩忽職守罪,即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 涉嫌罪名最多的官員是王永春和蔣潔敏,包括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和濫用職權罪共3個罪名。 其次是李春城、廖少華、陳柏槐、倪發(fā)科和郭永祥,都涉嫌兩個罪名。李春城、廖少華、陳柏槐涉嫌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倪發(fā)科和郭永祥涉嫌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竹立家認為,十八大以來,省部級官員頻繁落馬,根源在于我們對公權力的監(jiān)督、制約體制機制還不夠完善。要想真正消除官員腐敗,還是要建立健全權力運行監(jiān)督體制機制,通過體制機制讓官員不想腐敗。 以重罪作出判決震懾力度大 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季建業(yè)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本人或者通過特定關系人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經構成受賄罪。 季建業(yè)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涉案金額1000余萬元。 十八大后落馬的省部級官員中,還有國家發(fā)改委原副主任劉鐵男、童名謙、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政協原副主席李達球、倪發(fā)科、王素毅已經獲刑,包括季建業(yè)在內,共計6人。 首個獲刑的是王素毅,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2014年7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認定王素毅受賄1073萬余元,以犯受賄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一審判決后至上訴期屆滿,王素毅未提出上訴,判決生效。 被判刑的6名官員中,共計兩名官員被判處無期徒刑。除了王素毅外,另一名是劉鐵男。2014年12月10日,劉鐵男被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劉鐵男涉案金額為3558萬余元。 此外,4名官員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4年8月18日,童名謙因玩忽職守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2014年10月13日,李達球因受賄1095萬余元被吉林省延邊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萬元;2015年2月28日,倪發(fā)科因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7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 竹立家表示,根據腐敗官員的犯罪情況,法院基本是以重罪作出判決,這樣的量刑“還是比較合適的,能夠起到比較大的震懾作用”。 黃曉亮也認為,針對職務犯罪來說,這樣的量刑結果與官員犯罪的危害情況基本相適應?!?/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