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下午,香麗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隊執(zhí)勤交警在香麗高速公路主線箐口收費站設(shè)卡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時,卻遇到了1名不配合檢查,還駕車加速沖卡,壓壞反光錐桶且車輛夾著錐桶逃離交警檢查點的駕駛?cè)恕?/p> 是什么原因 讓這名駕駛?cè)?/p> 做出了如此激進 和違法的行為呢? 當天14時42分,一輛車輛號牌為云RF4xxx的小型汽車行至香麗高速公路主線箐口收費站時,見交警查車,直接猛踩油門沖出設(shè)卡逃離了檢查點。執(zhí)勤民警當場立即將該車車牌號記下并將這一情況向大隊領(lǐng)導(dǎo)報告,5分鐘后,沖卡車輛被抓獲。 經(jīng)核查,該男子看見前方交警執(zhí)勤,因無證駕駛害怕被處罰,便不顧后果駕車強行沖卡逃跑。 目前,香麗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隊已對涉嫌無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嫌疑人知某某,依法采取了強制措施。知某某駕駛車輛號牌為云RF4xxx的小型汽車,在香格里拉收費站連接線1公里500米,實施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摩托車以外的非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香麗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隊執(zhí)勤民警查獲,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之規(guī)定;《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guī)定,對知某某進行了壹仟元罰款的處罰,并作出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 香麗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隊提示:依法對車輛進行檢查是法律賦予人民警察的職能,請積極配合公安機關(guān)日常檢查,對拒不配合檢查或強行沖卡逃避檢查的人員,公安機關(guān)將依法嚴懲,所以廣大駕駛員在遇到交警查車時一定要積極配合,切不可為了躲避檢查而沖卡逃跑,跑不僅解決不了任何問題,甚至還會給自己帶來更多的麻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