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火倡議書 尊敬的廣大人民群眾、社會各界朋友們: 受持續(xù)干旱天氣影響,目前云南省有四分之三的地區(qū)達到4級高危火險等級,滇中、滇西部分地區(qū)已達5級,加上林草區(qū)可燃物嚴重超載、農事用火和旅游活動頻繁等因素,近期森林火情呈多發(fā)態(tài)勢,森林草原防滅火形勢十分嚴峻。為有效遏止森林草原火災的發(fā)生,保護綠水青山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云南省文明辦、云南省應急管理廳、云南省林業(yè)和草原局、共青團云南省委、云南省森林消防總隊共同發(fā)出如下倡議: 一、當好文明用火的踐行者。人人爭做愛護森林草原的好公民,堅決做到森林草原防火“十不要”:不要攜帶火種進山;不要在林草區(qū)吸煙、用火把照明;不要在林草區(qū)內狩獵或放火驅趕動物;不要在野外林草區(qū)露營用火、燒烤食物;不要在野外燒火取暖;不要煉山、燒荒、燒田埂草、堆燒、焚燒垃圾等;不要在林草區(qū)內上香、點燭、燒紙、燃放煙花爆竹;不要讓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草區(qū)內玩火;不要讓老、幼、弱、病、殘者參加撲火救援;不要乘車時向外扔煙頭。 二、當好森林防火的倡導者。充分認識森林草原火災的危害性,學習防火常識,增強防火意識、安全意識和法治意識,主動向身邊人宣傳森林草原防滅火知識、安全避險常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形成人人參與、人人支持、群防群治的森林草原防滅火良好氛圍。普及文明旅游安全教育,倡導文明旅游、綠色旅游、負責任旅游,自覺服從設卡管理,未經批準不擅自組織開展入林團體活動及郊游、登山、踏青等活動。 三、當好安全防范的監(jiān)督者。一點星星火,可毀萬畝林。人人都要自覺遵守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規(guī),堅決杜絕一切火源上山,互相監(jiān)督、互相提醒,一旦發(fā)現他人在林草區(qū)的用火、吸煙、野炊等違規(guī)違法行為,請及時進行勸誡,并向有關部門報告,堅決不做旁觀者。對癡、呆、傻、聾、啞、精神病患者和老人兒童等特殊人群,家屬要做好監(jiān)護工作,防止他們用火、玩火引發(fā)森林草原火災。 四、當好科學滅火的應對者。預防森林草原火災,控制火源是核心。遇到森林草原火情,切勿盲目撲火,要沉著冷靜,科學應對火災,首先保障自身安全,自覺引導有關人群科學合理避險,立即撥打森林草原火警電話12119,準確反饋火災現狀,嚴禁無組織撲救。違反野外用火規(guī)定,引發(fā)森林草原火災造成損失,須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森林防火,人人有責。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離不開全社會的理解、關心、支持和參與,需要全民行動,讓我們共同攜手,從自身做起,從小事做起,齊心協力,群防群治,攜手護林防火,共同呵護我們的綠水青山,共同建設綠美云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