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月27日 中央人民政府發(fā)布《關于關稅和海關工作的決定》 1950年1月27日 中央人民政府發(fā)布《關于關稅和海關工作的決定》,隨后又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暫行海關法》和新的海關稅則,并由國家管制對外貿(mào)易,實行進出口許可證制度。 1964年1月27日 中法建交 1964年1月27日 中法兩國政府發(fā)表建立外交關系的聯(lián)合公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法蘭西共和國政府一致決定建立外交關系。兩國政府為此商定在三個月內任命大使?!狈▏蔀槲鞣酱髧械谝粋€同中國正式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的國家。 (來源:人民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