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孫儀是戰(zhàn)國時代魯國魯穆公的宰相,《韓非子·外儲說右下》記載了一個關(guān)于他“嗜魚而不受魚”的故事。據(jù)說,公孫儀特別愛吃魚,又貴為國相,于是想求他辦事的人紛紛送魚上門,以討好他,卻都被他一口回絕了。 公孫儀的弟子很不理解他的做法,問道:“先生,既然您愛吃魚,可為什么又不愿意接受別人送給您的魚呢?”公孫儀回答說:“恰恰就是因為我愛吃魚,我才不接受人家送的魚。假如我現(xiàn)在收了別人送的魚,到時候就一定會遷就送魚的人;既然遷就了送魚的人,就會歪曲法律。我是執(zhí)法的人,如果我知法而又違法,就會被罷免相國的職務(wù)。一旦我的相國職務(wù)被罷免了,即便我喜歡吃魚,這些送魚的人也不會送魚給我了。而那時我已被罷了官,也沒錢自己去買魚。但是如果我現(xiàn)在不接受這些人送的魚,就不會貪贓枉法,不會徇私情,那么也就不會被罷官免職了。這樣就算我不接受別人的魚,我愛吃魚,我照樣可以用自己的俸祿經(jīng)常買魚吃?!?/p> 正所謂“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軟”,倘若別人送魚卻不拒絕,后果定然如公孫儀所言,將受制于人,久而久之,則必因違法亂紀而丟了官位,連魚也吃不上了。因此,公孫儀喜歡吃魚,有人送魚給他,他卻拒而不受,嗜魚而不受魚,實乃明智之舉。身為國相,公孫儀遵奉法度,按原則行事,絲毫不改變規(guī)制,百官效仿于他,品行也自然端正。 我們還可以通過另一個小故事,來了解一代名相公孫儀嚴于律己、清正廉潔的為人?!稘h書·董仲舒?zhèn)鳌酚涊d了這樣一個小故事。公孫儀在魯國做宰相時,有一次,從朝中回到家里,看見妻子正在織帛,就非常生氣地趕走了妻子。公孫儀在家里吃飯,吃到自家菜園里種的葵菜,就氣憤地把園子里的葵菜都拔掉了,并且對家人說:“我已經(jīng)有了俸祿,難道還要爭奪種菜人和織布女的利益嗎?”史書傳曰:古時候的賢人君子為官出仕大都像公孫儀這樣廉潔奉公,不謀私利,因此人民都尊敬他們的德行,聽從他們的教化;人民受到他們廉潔品行的感化,就沒有貪婪卑鄙的行為。 公孫儀“嗜魚而不受魚”的故事,千百年來被人們傳為美談。從公孫儀對受魚和枉法關(guān)系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他有著清廉自律的品質(zhì),是個注重防微杜漸、清正廉明的人。俗語說:螻蟻之穴,足以潰堤。正是因為公孫儀有著這樣清醒的認識,他才能夠始終做到注重小節(jié),抵御誘惑,慎其所好。正所謂:清白做人,堂正為官。 (本文摘選自圖書《畫說廉政》)(來源:山西省圖書館宣傳推廣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