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網(wǎng)訊 (記者 和泰君) 近日,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為4名刑事案件受害人及近親屬爭取并發(fā)放8.8萬元司法救助金。 據(jù)了解,為做好司法過程中對困難群眾的救助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根據(jù)《云南省開展國家司法救助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要求,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及時對近年來符合國家司法救助的案件進行梳理。 在梳理過程中,該局法制大隊辦案民警發(fā)現(xiàn),由于部分犯罪嫌疑人未抓獲或無賠償能力,給刑事案件受害人及近親屬帶來巨大傷害。如,由于受害人陳某某的死亡,留下一雙胞胎男孩(腦癱患兒)無人照顧;受害人樹某的母親在樹某死亡后靠賣菜供樹某的妹妹上學;受害人李某在發(fā)案時造成股骨頭壞死,若不手術治療,將面臨終身殘疾的危險,李某一家為治病四處舉賬,家徒四壁,已無法承擔后期治療費,而犯罪嫌疑人無力賠償,事情陷入僵局。 了解到這些情況后,該局法制大隊民警深受感觸,更加堅定對4名司法救助對象幫扶的決心。在局領導的大力支持下,法制大隊民警在政法委、救助對象、村委會之間多方奔走,并多次到救助對象家中走訪,最終為4名救助對象申請到8.8萬元司法救助基金。在發(fā)放救助金過程中,救助人李某因身體原因無法到公安局領取救助金,法制大隊組織人員到維西縣攀天閣鄉(xiāng)李某家中,將救助金發(fā)放到他的手中。 此次司法救助行動進一步增進了群眾感情,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