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省委藏區(qū)工作會議精神,深入推進教育精準扶貧工作,擴大教育對外交流,讓更多的迪慶優(yōu)秀初中畢業(yè)生充分享受省內優(yōu)質教育資源,經積極爭取我州與昆明、玉溪、曲靖三市達成了教育合作幫扶協(xié)議,決定在三市教育教學整體水平高、在省內具有較大影響力的高中學校開辦省內迪慶高中班?,F將2016年省內迪慶高中班的招生錄取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報名方式 1.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回戶籍所在地縣(市)招生辦報名。 2.各縣(市)招生辦負責做好錄取資格初審工作。 二、報名資格 1. 擁護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遵紀守法。 2.在校表現良好,思想品德合格,身體健康。 3.考生本人戶籍和父母(監(jiān)護人)一方戶口在迪慶滿3年(2013年3月1日前)且現仍為迪慶州戶籍。 4.考生在迪慶州具有初中階段完整學籍。 5.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處分。 6.2016年初中畢業(yè)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達500分以上。 三、招生計劃
四、志愿填報 (一)符合報名條件并申請就讀省內迪慶高中班的學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戶口所在地縣(市)招生辦補報志愿。 (二)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后填報的原始志愿中,填報了師大附中、昆一中、民大附中、省民族中學的考生,本次仍然可以補報省內迪慶高中班志愿;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后填報的原始志愿中,未填報師大附中、昆一中、民大附中、省民族中學的考生,本次只能補報省內迪慶高中班志愿;原始志愿中,填報的州級高中學校志愿不變。 (三)填報志愿時間:2016年7月26日至7月28日。 五、錄取原則 (一)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和“遵從志愿,分數優(yōu)先”的原則,擇優(yōu)錄取直至滿額。 (二)省內迪慶高中班招生錄取工作不單獨組織考試,以全省統(tǒng)一組織的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折分為標準(總分600分),根據考生志愿按實際分配的名額數進行擇優(yōu)錄取,學生高中學籍分別保留在計劃分配的州內3所高中學校。 (三)錄取程序:第一批錄取師大附中、昆一中、民大附中、省民族中學、昆明民族干部學院附屬藏族高中;第二批錄取省內迪慶高中班;第三批錄取州內高中學校。如出現縣(市)未完成省內高中班招生分配名額時,由州招辦統(tǒng)一調劑到其他縣(市),并按本方案規(guī)定的相關條款公平招生。 (四)如出現學生所填報的省內迪慶高中班學校招生名額已滿,而其他學校招生名額不足時,州招生辦將根據學生《2016年迪慶省內高中班招生報名登記表》“是否調劑”志愿欄里同意調劑的考生中擇優(yōu)調劑錄取。 (五)按照預錄結果,州招考辦對考生的檔案材料進行審核最終確定錄取名單并公示,統(tǒng)一簽發(fā)錄取通知書。被錄取的學生逾期不到學校報到的,將取消普通高中入學資格。 (六)錄取名單公示結束后,9月20日前統(tǒng)一在學業(yè)水平考試網絡管理系統(tǒng)中辦理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借考手續(xù)。 六、學生管理 (一)省內迪慶高中班學生由高中學籍保留學校派班主任和教師實施跟班管理,學生成績計入學籍保留學校的成績。 (二)省內迪慶高中班畢業(yè)后回生源地參加高考,并享受迪慶普高招生相關政策。 (三)省內迪慶高中班實行插班就讀,由承辦學校混合編班,與當地學生混班學習。 未盡事宜,請與州、縣(市)招生辦咨詢。咨詢電話: 迪慶州招生辦:0887-8224901 香格里拉市招生辦:0887-8225405 德欽縣招生辦:0887-8415966 維西縣招生辦:0887-8627439 ? ???????????????????? 迪慶州教育局 ?????????????????? 2016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