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傳一日一說法】婚姻家庭法律法規(guī)問答
來源:香格里拉網 作者: 發(fā)布時間:2022-12-20 09:56:39
問:誰可以成為申請確認婚姻無效的主體? 答:根據(jù)《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第九條的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就已辦理婚姻登記關系的婚姻請求確認婚姻無效的主體,包括婚姻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其中,利害關系人包括:(一)以重婚為由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和基層組織;(二)以未到法定婚齡為由的,為未到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三)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為由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 (孫建華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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