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何為家事代理權? 答:家事代理權,是指夫妻相互代理處理日常家庭事務的權利,只要屬家事上的開支,夫妻任何一方都有家事方面的單獨處理權,夫妻一方在行使日常家事代理權時,無論對方是否知曉、追認該代理行為,夫妻雙方均應對該行為的法律后果承擔連帶責任。根據(j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條規(guī)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fā)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與相對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之間對一方可以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范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孫建華 整理) |
問:何為家事代理權? 答:家事代理權,是指夫妻相互代理處理日常家庭事務的權利,只要屬家事上的開支,夫妻任何一方都有家事方面的單獨處理權,夫妻一方在行使日常家事代理權時,無論對方是否知曉、追認該代理行為,夫妻雙方均應對該行為的法律后果承擔連帶責任。根據(j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條規(guī)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fā)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與相對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之間對一方可以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范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孫建華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