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境外非政府組織來我國發(fā)展,在經濟、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環(huán)保等領域和濟困、救災等方面與我國開展合作,為促進中國與世界各國的友好交流作出了積極貢獻。 為進一步規(guī)范、引導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我國境內的活動,保障其合法權益,加強與境外非政府組織的交流與合作,2016年4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并于2017年1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 |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境外非政府組織來我國發(fā)展,在經濟、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環(huán)保等領域和濟困、救災等方面與我國開展合作,為促進中國與世界各國的友好交流作出了積極貢獻。 為進一步規(guī)范、引導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我國境內的活動,保障其合法權益,加強與境外非政府組織的交流與合作,2016年4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并于2017年1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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