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開放和發(fā)展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的新條件下,黨中央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作為關系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大事來抓。黨中央、國務院著重抓了對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集中力量查辦大案要案、狠剎群眾反映強烈的不正之風三個方面的工作,逐步形成了反腐敗三項工作格局。為了加強反腐倡廉工作,黨中央、國務院進一步健全相關機構。1993年1月,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合署辦公。1995年1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成立。這一時期,黨中央制定了《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guī)定》《中國共產(chǎn)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等黨風法規(guī)。為進一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2001年9月,黨的十五屆六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決定》,對加強作風建設作出合適部署。 (迪慶日報綜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