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時任黑龍江省方正縣運輸管理站稽查一隊隊長的叢某濤,與妻子在方正縣天門鄉(xiāng)經營加油站和流動加油車。為擴大經營收益,叢某濤指使趙某光、安某雙對貨運車車主及司機采取攔截、罰款、扣押等方式,迫使車主及司機到其經營的加油站加油,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2012年至2015年,該團伙共強迫17名貨車車主及司機加油,強迫交易金額60余萬元。2012年至2018年7月,叢某濤還濫用職權,違反法律法規(guī)處罰違章車輛,擅自突破處罰幅度,降低罰款數(shù)額,造成國家經濟損失44萬余元。 方正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被告人叢某濤犯強迫交易罪、濫用職權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50萬元;其他成員分別判處三年六個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1萬元至3萬元不等罰金。 法條:該案涉及《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強迫交易罪】,第三百九十七條【濫用職權罪】。(州掃黑辦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