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迪慶州立足多民族、多宗教、多文化交匯交融的實際,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和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及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始終把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作為民族工作的主線和涉藏工作的戰(zhàn)略性任務,以建設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州為統(tǒng)領,推進新時代迪慶民族工作高質量發(fā)展,呈現出經濟社會發(fā)展日新月異、群眾生活蒸蒸日上的良好局面,各族群眾堅定不移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全州實現三個變化: 一是地區(qū)面貌發(fā)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迪慶堅定“中華民族是一個大家庭,一家人都要過上好日子”的信念,在全國“三區(qū)三州”深度貧困地區(qū)中率先實現整州脫貧,歷史性解決了絕對貧困問題,與全國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以香麗高速為標志的重大基礎設施條件明顯改善,教育、醫(yī)療、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水平大幅提升,生態(tài)屏障更加牢固,實現了收入更高、住房更好、保障更實、環(huán)境更美的歷史巨變,各族群眾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續(xù)。 二是各民族精神面貌發(fā)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迪慶始終賦予所有改革發(fā)展以彰顯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意義,以維護祖國統(tǒng)一、反對分裂的意義,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義,各族群眾的“五個認同”和國家意識、公民意識、法治意識不斷增強。通過脫貧攻堅、現代文明教育等,各族群眾的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不斷提高,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逐步向現代化邁進。 三是民族關系發(fā)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迪慶始終高舉中華民族大團結旗幟,促進各民族守望相助,手足相親。如今,各民族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心理等方面的聯系比以往任何時候都緊密,各族群眾在鄉(xiāng)村和城市、邊疆和內地雙向交流更加頻繁,他們共居共學、共建共享、共事共樂,像石榴籽一樣緊緊抱在一起,其樂融融。 通過努力,全州民族團結進步事業(yè)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制度基礎更加堅實。2018年11月,我州扎實推進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qū)建設的經驗做法受到國務院第五次大督查典型經驗通報表揚。2021年1月,國家民委命名迪慶州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州”,2021年4月,省委省政府迪慶現場辦公會為迪慶州確定了要努力成為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qū)的標桿和世界的“香格里拉”兩大新發(fā)展定位,譜寫了雪域高原各族群眾在黨的堅強領導下“共同團結奮斗 共同繁榮發(fā)展”的新篇章。 一是黨對民族工作的全面領導不斷加強。迪慶始終堅持把加強和完善黨的全面領導作為做好新時代迪慶民族工作的根本保障。建立州委、州政府民族工作領導體制機制和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目標管理責任制,以“五個第一”機制為保障,第一時間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省委、省政府對迪慶工作要求,把民族工作納入州委“三個必調度”維穩(wěn)工作的重要方面;與省民族宗教委簽署共建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qū)的標桿戰(zhàn)略合作協(xié)議,開創(chuàng)省、州共建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qū)新局面;出臺《迪慶州關于建設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qū)的標桿的實施意見》《迪慶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建設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qū)的標桿的規(guī)劃(2021—2025年)》等政策措施,形成黨委統(tǒng)一領導、政府依法管理、統(tǒng)戰(zhàn)部門牽頭協(xié)調、民族工作部門履職盡責、各部門通力合作、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格局。 二是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建設全面推進。迪慶始終堅持把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作為民族工作的主線和戰(zhàn)略性任務抓緊抓實,引導各族群眾牢固樹立休戚與共、榮辱與共、生死與共、命運與共的共同體理念。積極構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宣傳教育常態(tài)化機制,把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納入干部教育、黨員教育、國民教育體系、搞好社會宣傳教育,在州藏學研究院成立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研究中心,并申報為全省首批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研究基地,創(chuàng)建2個省級民族團結教育基地,命名6個州級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基地,形成了課堂教學、社會實踐、主題教育多位一體的教育宣傳模式。實施少數民族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保護傳承工程,打造9月民族團結進步月主題宣傳教育、歡樂香巴拉迎春民俗文化系列活動等活動品牌,不斷促進民族文化傳承保護和創(chuàng)新交融。全面推廣和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深入開展“學前學會普通話”行動,有力促進了各民族更好地融入社會、融入中華民族大家庭。 三是各民族廣泛交往交流交融更加深入。迪慶始終堅持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進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團結統(tǒng)一、守望相助、手足相親。推進構建嵌入式的社會結構和社區(qū)環(huán)境,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措施,積極創(chuàng)造各民族共居共學、共建共享、共事共樂的社會條件。建立與其他州市跨區(qū)域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聯動協(xié)作機制,“十三五”時期,累計實現城鎮(zhèn)新增就業(yè)3.4萬人,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yè)18萬人(次),有力促進了各族群眾創(chuàng)業(yè)就業(yè)、交往交融。實施集中辦學模式,讓各族青少年學生同校共班、同住同吃,其樂融融。大力發(fā)展旅游業(yè),廣泛吸引各族群眾到迪慶香格里拉觀光旅游、考察交流、創(chuàng)業(yè)就業(yè),努力使“香格里拉”成為各族群眾的向往之地、流連忘返之地。 四是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創(chuàng)建成效明顯。迪慶深化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州創(chuàng)建工作,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chuàng)建全域行動,深入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創(chuàng)建“進機關、進企業(yè)、進社區(qū)、進鄉(xiāng)鎮(zhèn)(村)、進學校、進醫(yī)院、進軍營、進寺觀教堂、進旅游景區(qū)”等工作,先后創(chuàng)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qū)示范單位3個、省級民族團結進步示范縣市(示范單位)96個,并創(chuàng)建命名了兩批次的全州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單位199個和“民族團結之家”100戶。10年來,我州先后榮獲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范集體2個、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個人5個,全省民族團結進步模范集體5個、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個人10個;先后實施了3輪民族團結進步“十百千萬”示范引領建設工程,建設民族團結進步示范縣(市)3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鄉(xiāng)(鎮(zhèn))11個、少數民族特色鄉(xiāng)(鎮(zhèn))1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村100個、少數民族特色村寨28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社區(qū)4個。 五是藏傳佛教中國化進程深入推進。迪慶始終堅持牢牢把握“愛國進步與分裂倒退斗爭”這一藏傳佛教領域的主要矛盾,堅持“五個有利于”標準,持續(xù)加大“導”的力度,累計完成18期“四條標準”思想教育輪訓,覆蓋1600余人,全面推進“四史”教育、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收看新聞聯播“三個全覆蓋”,當前正在開展迎二十大宗教教職人員“一對一”教育引領專項行動。加強寺廟管理工作,嚴格宗教活動報備審批制度,在全國涉藏州縣中率先完成財稅監(jiān)管全覆蓋,寺廟管理更加規(guī)范有序。在全國率先開展藏傳佛教初、中級學銜考評工作,截至目前,11名僧人獲得“拓然巴”高級學銜,112人獲得初、中級學銜。2019年以來,先后組織5批300余名教職人員到北京、廣東、貴州等地開展紅色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深化文化浸潤,藏傳佛教中國化水平不斷提升。 六是依法治理民族事務能力水平有效提升。迪慶始終堅持推動民族事務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斷提升民族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2010年,在全國率先出臺《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民族團結進步條例》,有力推動民族工作從政策實施向法治化轉變。在全省率先組織成立迪慶州民族團結進步協(xié)會,把更多群眾組織起來,推動形成黨政主導、社會組織參與的民族事務治理社會化服務新體系。多年來,全州未發(fā)生因民族因素引發(fā)的重大群體性事件,始終是全國最穩(wěn)定的藏族自治州。 目標催人奮進、成就鼓舞人心,“十四五”和更長一段時期,迪慶將把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作為新時代民族工作的主線和涉藏工作的戰(zhàn)略性任務,圍繞建成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qū)標桿的目標,深入實施政治引領、長治久安、培元固本、交融促和、示范帶動、發(fā)展強基、教育引導、能力提升“八大工程”,努力在加強和完善黨對民族工作的全面領導、推進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建設、推動各民族共同走向社會主義現代化、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動民族事務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切實防范化解民族領域重大風險隱患等方面作出標桿示范,以實際行動和優(yōu)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作者:王國華 系迪慶州民族宗教委黨組書記、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