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暑熱難擋 夜市既活躍了經(jīng)濟 也促進了交流 是群眾納涼、休閑、購物的好去處 夜市因人員聚集 可燃物多,火電油氣用量多 火災風險高 為加強夜市消防安全管理 有效防范火災 現(xiàn)就有關要求提示如下 ↓↓↓ 一、夜市不得貼鄰生產、儲存、經(jīng)營危險化學品的建筑、場所,不得占用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場地,不得影響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二、夜市搭建的臨時性建筑,應采用不燃、難燃材料,嚴禁采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夾芯彩鋼板。 三、夜市禁止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銷售氣球的,應選用惰性氣體充灌,嚴禁使用氫氣。 四、使用液化石油氣的攤位,應選用符合國家標準的灶具、氣瓶、金屬軟管、調壓閥等設備。同一攤位內同時存放的液化石油氣不得超過50kg。 五、夜市電氣設備應選購合格產品,嚴禁超負荷用電。采用臨時建筑設置固定攤位的,電氣線路應采取穿阻燃管保護,并設置空氣開關、漏電保護器。電動自行車(電池)嚴禁在臨時建筑內停放充電。 六、臨時建筑固定攤位或燒烤等熟食加工流動攤位,每個攤位應配置不少于2具4kgABC型干粉滅火器。 七、夜市管理單位應組織夜市經(jīng)營、從業(yè)人員開展消防培訓,使其掌握火災危險性,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逃生自救。營業(yè)期間應至少每2小時開展一次防火巡查、宣傳,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提示、勸阻消防違規(guī)行為。夜市管理單位應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開展消防演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