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針對一些旅客不配合安檢、“買短乘長”“霸座”等行為,《民法典》有哪些規(guī)定? 答:《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條規(guī)定,旅客應當按照有效客票記載的時間、班次和座位號乘坐。旅客無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級乘坐或者持不符合減價條件的優(yōu)惠客票乘坐的,應當補交票款,承運人可以按照規(guī)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運人可以拒絕運輸。第八百一十九條規(guī)定,承運人應當嚴格履行安全運輸義務,及時告知旅客安全運輸應當注意的事項。旅客對承運人為安全運輸所作的合理安排應當積極協助和配合。 (來源:迪慶州委普法辦) |